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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北京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自动扶梯II标段设备供货及安装
建设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拟选企业名额 : 7
招标内容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自动扶梯A级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内。
2.申请人必须具有满足本项目提升高度要求的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自动扶梯B级且处于有效期内,允许生产提升高度不小于14.2m的自动扶梯。
工程描述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材料设备 不需资质审查 特级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 2009年8月6日至8月12日(9:00至16:00)
报名条件和携带资料
一、报名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3.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
4.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其他:
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应10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产品制造商直属的在项目所在地正式注册的控股销售(代理)公司,注册资金应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注册资本金如为外币,则以注册当日的中间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人,则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且设备制造商为牵头人。
二、携带资料
1.联合体投标时,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
2.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4.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马莉 13241725863
电话:010-63557175
传真:010-63557175
邮箱:wf23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