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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作者: 2009-08-01 08:15:56 浏览: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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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办公室的委托,对其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报名。在对其进行资格预审后,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邀请其参加竞争性谈判,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编号:XCTP—2009—072
项目名称:西城区军休办38号楼侧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采购人地址:西城区裕中西里38号楼

一、项目内容: 电梯采购及安装 数量:1部(客梯3层3站无机房) (具体需求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二、对投标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是一个法人、也可以是由两个以上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投标须由所有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申明联合体成员对所有协议条款所承担的共同义务和各方独自承担的义务,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所有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明确授权联合体中的一个成员作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联系、办理有关投标事宜,并负责协议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投标商须提供ISO9001:2000认证证书

3、投标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电梯安装许可证

4、投标商须提供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附网页)
注:以上四项要求须投标时提供

三、 联合体双方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有效年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签字)。
5.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08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属新注册企业,须出具当年验资报告(复印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近三个月内有效入帐票据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8.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双方单位公章)
 
四、报名资料送达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各项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需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应用A4纸复印。复印件应清晰整洁,在规定时限内递交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密封并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在信封上注明项目编号及“在2009年8月6日上午9:00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资格预审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投标人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4.银行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必须是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其他收受人无效。原件在投标时提供,报名时均提供复印件。
5.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9年8月3日-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
6.报名资料送达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街大后仓胡同冠英园西区5号楼(区人大、政协)7层706室

五、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8月6日上午9:00开始(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尹健   电 话:010-6653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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