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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管理养护规则实施 电梯每半月保养一次
作者: 2009-08-07 16:45:58 浏览:94
信息来源: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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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百姓安全乘用电梯,国家首部电梯管理养护强制性规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8月1日颁布实施。《规则》明确规定了电梯保养时限、保养内容,并明确规定居民小区电梯要由专人管理。近年来天津市民用电梯发展迅速,目前天津市共有24800余部民用电梯,预计年底将达到30000部。

    据了解,《规则》主要对电梯的维修保护制订了详细的技术规范,并对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单位,提出了明确的责任要求。规则提出要求每半个月、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对电梯实施维保,全年的保养项目共包括71项。其中基础的半月维保包含急停开关、轿顶、制动器各销部位等20项基础维保项目;在年度维保项目中则包括减速机润滑油、随行电缆、缓冲器等14项基础维保项目。

    对于电梯的管理,《规则》也明确规定,包括居民小区在内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电梯管理单位应制定出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助预案等。此外,《规则》也对电梯乘客应当如何使用电梯做出了明确规定。

    天津市特检主任刘方亭表示,《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使民用电梯受益颇多。去年天津市特检院接到的电梯投诉达1000余件。电梯发生故障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电梯日常缺乏维护保养;二是在电梯的使用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三是物业等部门缺乏对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由于特检院等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年来天津市电梯投诉已成递减趋势。《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实施将更加有效地减少电梯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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