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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县公安局电梯的竞标
作者: 2009-08-11 09:49:40 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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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公安局委托,就电梯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PACG2009-JZ-009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十层十站十门电梯和十一层十一站十一门电梯各1台。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300万美元或人民币15000万元(含)以上的电梯制造商,或具有以上资质制造商授权的独家代理商。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B级)及以上,三年内在安装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2)电梯制造商至少在金华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反应快速、技术过硬、服务优良的售后服务网络或在磐安行政区域内有经电梯制造企业书面授权的日常维护保养点,服务网点相关技术人员应有丰富的电梯维修保养经验,2006年以来在金华行政区域有8层及以上电梯的良好售后安装维修保养服务业绩及信誉。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8月4日至2009年8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9年8月13日 10: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七、谈判时间:2009年8月13日 10: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10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制造及安装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验收单为准),经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商还应携带电梯制造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品牌:三菱电梯、日立HITACHI、奥的斯OTIS电梯、通力KONE电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乐飞 郑晓芳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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