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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文学:不能让房产商扛起新农村大旗违法开发
作者: 2009-08-12 09:19:27 浏览:40
信息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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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秦家东庄村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与北京雅室绿典装饰有限公司(简称雅室绿典公司)签订协议,将324亩村民的山林租赁给该公司搞商品房开发。结果,山林被砍伐,一座座别墅和四合院拔地而起,并向社会销售。对这种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农村搞开发的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查处。

  近年来,一些房产商在城市开发中赚的钵满盆盈之后,由于地价攀升、成本加大,为了牟取暴利,又把目标瞄准了农村。他们在在未办理征地和项目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下与乡村签订协议进行商品房开发。这种行为之所以要予以制止和查处,首先,在于它明显违法。针对类似情况,国家建设部曾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但一些乡村和开发商却顶风上,发生在北京怀柔区桥梓镇秦家东庄村这起违法开发案就颇为典型。他们的违法行为表现在诸多方面:秦家东庄村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采取以租代征的形式把山林出租给开发商,明显违反了《土地法》;在未办理《森林砍伐证》,擅自砍伐山林,违反了《森林法》;开发商在不具备“五证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的情况下搞商品房开发和销售,也违反了相关法律。其次,在于这种行为破坏了环境。把大片树立毁掉,对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的破坏是不言而喻的。此外,在于这种行为侵害了百姓利益。通过出租土地搞房地产开发,获得利益的是村两委、村干部和开发商,村民不仅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承包林地,改善住房的希望化为了泡影。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一些经营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进行。目前,北京市国土局已表示将对桥梓镇秦家东庄村违法租地开发案进行调查处理,怀柔区法院也受理了区林业局举报,查封了违法建筑并责令限期拆除。我们不仅相信法律的力量,更期待各地对类似的违法开发行为进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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