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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路灯管理处电梯设备采购,标书编号:ZJZC-(2009)竞字第002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或其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60万元),代理商参加竞标的必须提供所代理电梯制造商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电梯(运行速度:1.0m/s)的安装资质。
二、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9年08月10日--- 2009年08月17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谈判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为镇江路灯管理处电梯设备采购,所购设备需安装到位。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四部分。另“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本次采购,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路灯管理处 联系人:喻一宁 联系电话:13775329808 地点:镇江市路灯管理处(镇江市丁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
六、现场答疑时间:2009年08月18日9:30 地点:镇江市路灯管理处 现场勘测答疑时间:2009年8月18日 上午9:30 联系人:喻一宁 联系电话:13775329808 地点:镇江市路灯管理处(镇江市丁卯开发区经八路东侧)。 请购买谈判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勘测答疑活动,现场测量电梯井道等有关数据,作为电梯选型及安装的依据。若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未在现场勘测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18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和7200.00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9000.00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八、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5楼)。
九、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09年08月21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十、谈判时间:2009-8-21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一、购买谈判文件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二、项目联系人:蔡培
联系电话:0511-85999336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三、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号:00000129593012
镇江市财政局帐户(该账户仅适用购买标书的费用)
收款单位: 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丹徒信用联社解放桥分社
帐号:32110221012010000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