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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安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部大楼工程施工招标
作者: 2009-08-17 10:21:59 浏览: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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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16
开标时间: 2009-08-31
投资金额:5670万元
所属地区:湖北

1、 招标条件
    湖北省公安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大楼工程项目已由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公发改社会[2009]1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公安县,结构形式为框架十三层,建筑面积约20800平方米。计划开工日期为2009年10月,工期540日历天。本次招标作为一个标进行招标发包,其招标范围为: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具有足够资金来源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 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在2004年9月份以后建设过同类工程(同类工程系指医院及其医院附属工程)且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0㎡以上,或工程造价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经年检合格有效;能交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0万元人民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申请人多于七家时,经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评分,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选择不少于七家资格申请人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09年8月16日至2009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5.2条规定的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报名人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须提供法人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银行回执单);
(3)企业公章(签订承诺书用)。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4本资格预审文件不办理邮购。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年8月31日11:30时。
6.2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09年8月31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上公布,招标人不解释落选原因。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冯 涛
联系电话:010-58688286 13269888199
联系传真:010-58684026
联系信箱:fengtao88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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