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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中医院委托,对宜春市中医院电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实力单位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JXYCCG-2009-173
2.设备数量、品牌及配置要求:DT1:医梯1台,DT2:医梯1台;DT3:货梯1台;参考品牌:菱王、富士力、西奥、上海永大具体配置详见第二部分,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⑴投标人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
⑵投标人必须具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⑶所投设备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通过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复印件),所投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提供复印件);
⑷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⑸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或其授权的经销商。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单独装袋并复印一份,于开标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费用:
⑴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 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150820220902490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795-3216796)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之前提交且到户有效),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 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 150820220902490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8月13日起至2009年8月28日,每日:8:00—17:30(公休日除外),过期不售。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09年9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张吉伟、龙微娜
11、电话及传真: 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jxzfcg.gov.cn/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zfcg.gov.cn/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