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莱茵集团为推进在华投资发展战略,加强在中国各成员公司的总体管理,原浙江莱茵电梯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为莱茵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特此公告
莱茵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