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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综合楼电梯项目招标
作者: 2009-08-21 15:40:48 浏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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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资格公告

一、采购人:济南龙奥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0210

联系人:毕毅斌

联系方式:0531-66603210

二、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157号

联系方式:0531-66603108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济南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综合楼电梯

JNCZJZ-2009-112

四、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济南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综合楼电梯

(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五、应谈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并具有安装资质,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均可参加投标。

2、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否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评标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投标。

4、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

7、具有本项目供应或实施能力的电梯生产制造厂家(因故不能直接参与投标的生产制造厂商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前由代理商递交投标货物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必须由制造厂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具有A级电梯安装资质。

8、要求电梯生产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9、具备承担本次谈判项目供货安装能力,具有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约能力。

六、谈判文件获取

时间:2009年8月18日至2009年8月25日

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部(二)室

谈判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售后标书不退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接受报价时间:2009年8月26日上午8:30—9:30 (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 2009年8月26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报价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二楼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李成文 左 岩

联系电话:0531-66603108

传 真:0531-66603108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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