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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采购人的委托,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电梯升级改造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电梯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094109210679)
二、招标内容:3部电梯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之外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及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四)制造商须有较强的生产制造实力,其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七)提供近两年(自2007年至2008年)电梯升级改造项目合同复印件(主要部分)不少于5份。(报名时提供)
注: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业绩清单、合同复印件[包括更换部件明细(必须包括曳引机、控制柜的更换)]及中标通知书、用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且内容清楚、可辨。同时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09年8月24日至2009年9月14日,每日9: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投标申请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正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照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接受资格要求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承诺所有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后审中均通过)。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15日上午9:30时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15日上午9:30时)。
联系人:魏华
手机:13693191280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weihuazb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