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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质监局:电梯管理养护每15天就应“体检”一次
作者: 2009-08-27 08:51:08 浏览:108
信息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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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林洋与该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解答。

  一市民反映,小区的电梯7月5日年检就到期了,可至今未见物业公司更换新的年检合格证。这种过期年检的现象,已经存在好几年,而且物业公司每次都只在电梯里贴年检合格证的复印件。

  另一位市民反映了同类问题,他说小区的电梯卡住人后不能自动打开,必须按按钮。另外,他没在电梯里看到年检合格证,对电梯是否经过年检存在疑虑。

  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说,物业公司对小区电梯使用安全负有责任,必须主动申报定期检验,还要跟有资质的维修保养公司签订合同,定期维修保养,至少每15天维护检查一次。

  市民反映的过期年检问题,有可能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证,也有一些物业公司担心合格证被毁坏而使用复印件。

  对于电梯年检和故障等问题,小区业主有权向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并要求年检、维修,如果仍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可向质检部门投诉,投诉热线12365。

  据了解,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首部电梯管理养护强制性规则——《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明确规定电梯至少每15天就要维护检查一次。今年5月开始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困人”2小时以上就算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可以重罚10万元至20万元,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主要负责人可处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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