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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出路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房产税调整已是一个大方向。
其实,稍早一些时候,端倪就已出现。5月2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提到“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
8月初,深圳出台的《安排表》也明确提出:“2009年将开展准备工作,适时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成一个范围更大的税种,应是更合理的调整。”对房产税的调整,许文做出如是预期。据介绍,这也是国外比较完善和成熟的经验。
按照有关部门房地产税制改革的设想,物业税将合并有关税费,在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
“也就是说,你只要买了房子,即使不住也要缴纳相应税费,这对抑制房地产盲目过热有很好的作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国税局副局长蒋立刚说。
蒋立刚进一步指出,目前,中国空房率很高,很多人都把房子当成一种增值的手段,当作自己的金融资产。这虽然增加了地方的财政收入,增加了炒房人的投机收入,却影响了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水准。“我很期待这项改革,政府应该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地方财政虚荣放在第一位。”
物业税迟早要开征,更多的业内人士和学者也都期待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入物业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