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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停了,上楼老费劲了。上不去楼,沈阳市于洪区紫郡城公寓A座的部分业户干脆投靠亲戚朋友。
今年8月初,紫郡城公寓的物业——沈阳玛斯蓝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贴出告示提示市民缴纳电梯费,效果不佳。8月29日,沈阳玛斯蓝德物业公司以停运电梯的方式向业主再次提出警示。
8月29日中午11时许,沈阳市于洪区城东湖街1号紫郡城公寓A座二单元大门旁4个业主围着墙上贴的两张纸看。左边是公寓物业贴出的催缴电梯使用费的通知,右边是一张打印的物价局关于收取电梯费的文件。“这还住啥?到店里住去。 ”住在15层的刘女士说。“刚才住高层的一个老人家上不去楼,他的家人就开车把他接走了。”张女士说,自己也打算去朋友家住一阵。“停电梯是为了提示业户交电梯费。”沈阳玛斯蓝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周女士说,收电梯费的通知已经贴出半个月了,但是没有一个业户主动来交钱。该小区电梯费为每人每月12元,电梯费用来给电梯年检和交电费。
辽宁圣法律师事务所王凯律师说,业户不交物业费、电梯费,物业可以按合同要求业户补交。但是物业关停电梯则是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业户可以根据关停电梯造成的损害和损失起诉物业公司。
8月29日,沈阳市于洪区紫郡城公寓A座电梯停了。沈阳玛斯蓝德物业公司以停运电梯的形式提示业户交电梯费。图为一业户看缴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