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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电梯设备及服务招标
作者: 2009-08-30 08:58:01 浏览: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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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江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江东汽车零部件制造园(一期)行政服务中心电梯设备及其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094486/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乘客电梯2台,要求1台8层/站/门,1台9层/站/门,均具有消防功能,均为有机房电梯,载重1000kg,1.5m/s;杂物梯1台,要求2层/站/门,载重200kg,0.4m/s,有机房电梯。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电梯供货能力的制造企业或销售企业。

(2)截止招标文件发售之日止,乘客电梯投标品牌的制造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销售企业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具有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电梯安装、维保资质或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梯安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投标人如为销售企业,须提供所投品牌的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或者制造企业所投杂物梯非本企业生产的(或不同品牌的),亦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书。

(5)所投乘客电梯品牌的制造企业2008年度的主营收入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6)拟派现场安装的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持有质检机构颁发的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上岗证或建设主管机构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

(7)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以自身名义承担过所投品牌乘客电梯且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的类似的成功典型案例不少于一例。

(8)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仅限于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与具有电梯安装维保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电梯制造商或销售商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9年8月21日至2009年8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13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9月10日 09:00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01开标大厅

七、开标时间:2009年9月10日 09:00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601开标大厅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0

交付方式: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开户银行: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赵娟、陈金梅

联系电话:0571-88473436-6137

传真:0571-88473411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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