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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福顺恒[2009]B027号
开标时间:2009-9-14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福建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莆田市筹备委员会场馆建设与技术保障部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1、 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莆田市筹备委员会场馆建设与技术保障部拟建的莆田市羽毛球馆建设工程( 不含桩基) 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建筑工程 投资概算:约1900万元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共约3922平方米 单跨跨度:32米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按图纸并结合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莆田市体育学校内,东园路北侧,延寿路东侧
建设工期:30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 投标人须是莆田市房屋建筑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企业。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及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地位的施工单位。注册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贰级及以上资质。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主办单位应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小额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库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并根据闽建筑[2009]10号文规定2008年度资质检查合格(2009年2月28日以后成立的建筑业企业除外)。联合体中另一方不是在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根据莆建管[2008]41号及莆建管[2008]73号文向莆田市建设局提交完整的备案手续。
4 、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4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6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 、本工程拒绝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 、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
9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9年8月31日至2009年9月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名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招标人: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莆田市筹备委员会场馆建设与技术保障部(盖章)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传真:0594-2756565
招标代理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 /传真:0594-6992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