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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承包商“监守自盗”电梯配件20吨,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短短1年时间,42岁的雷某在郫县某工地内,先后多次用水泥桩换走所建小区用来安装电梯使用的配件平衡铁、对重铁共计20.56吨,工地上62台电梯中,40多台或多或少存在“滑车”问题。幸亏电梯公司及时检查出漏洞,才避免发生人员伤亡。郫县法院近日开审此案,雷某盗窃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62台电梯40多台的配件被换了
今年4月,在郫县犀浦镇一建筑楼盘,成都某电梯有限公司对已安装好的电梯交付检修,工作人员在对电梯上上下下是否安全进行检测时,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当工作人员将电梯升至半空,然后点了3层楼的按键后,电梯突然笔直坠落,“轰”的一声重重摔在一楼。工作人员赶紧对工地上的其余61台电梯进行排查,发现其中40多台电梯或多或少都存在同样的“滑车”问题。
究竟是哪里出现了问题?工作人员经过仔细检查发现,原来用来安装电梯使用的配件平衡铁、对重铁已经被人全部换成了水泥砖块。得知该情况后,电梯公司立即向犀浦派出所报警。当日,派出所民警在建筑工地上将专门负责安装电梯的雷某带回接受调查。
监守自盗安装工卖电梯配件20吨
警方调查得知,对电梯做手脚的正是雷某。2007年8月10日,曾具有电梯安装经验的雷某与成都的这家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协议》,双方约定:电梯公司将其承包的位于郫县某小区楼盘的电梯安装工程,承包给雷某进行安装。合同签订后,雷某即聘请工人对电梯进行安装,并作技术指导。
2007年10月至2008年9月期间,在该楼盘工地上,雷某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多次盗走电梯公司用于该小区内的电梯配件即平衡铁、对重铁共计20.56吨,总价值高达82240元,卖作废铁后供自己挥霍。
身为“懂行的人”,当雷某被讯问是否知道自己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雷某直言十分明白也很后怕,但他轻信用水泥铸件代替原装配件可以避免。至于为何对电梯“下毒手”,雷某说自己缺钱花,才想到“监守自盗”的下下策。
法庭判决是盗窃罪不是职务侵占罪
郫县法院近日开审此案,雷某对检察院指控他盗走成都某电梯公司电梯配件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却辩称他和电梯公司之间是雇佣关系,他所做的一切是履行电梯安装的职务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应构成职务侵占罪,而不构成盗窃罪,希望以此获得法院轻判。
郫县法院审理认为,职务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利用其担任所在单位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但该案件中,雷某在不具备电梯公司职工身份的情况下,与电梯公司签订了《电梯安装协议书》,该协议虽然具有劳务分包的性质,但双方之间仍然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因此雷某不具备某电梯公司员工的身份资格,即不具备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
另外,郫县法院查明,雷某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趁安装电梯的工作之便和电梯所有人对电梯配件疏于管理之际,实施盗窃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职务侵占罪,于是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p##e#新闻立即评
一身冷汗之后
40多台电梯的配件被偷梁换柱,20吨平衡铁、对重铁被电梯装修承包商换成了水泥块,用来“换钱买糖”了。如果不是电梯公司及时检查出来,不知道小区的多少人将成为“糖”的代价,命悬一线甚至……结果会怎么样,不敢想!一身冷汗之后想想,整个事件什么最可怕?
是电梯安装承包商?他确实可恨,一丝贪恋,区区8万多元,他就把小区无数人的命悬到了水泥块上,判他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丝毫不为过。
是电梯公司疏于管理?郫县法院查明,雷某既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也趁安装电梯的工作之便和电梯所有人对电梯配件疏于管理,实施盗窃行为。由此不难看出,电梯公司的管理是有漏洞的,如果最后没有检查出来,他们也是有责任的。还好,查出来了。
还有可怕的吗?雷某作为电梯安装承包商,他资质过硬吗?有机构对此类承包商严格监管吗?是不是谁只要会安装电梯,都可以承包电梯安装工程。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化都市里,电梯已经成为最普通的上下楼工具,承载如此多人命的电梯,是不是应该有专门的特殊的资质级别高的机构来安装?
这次,堵住了雷某,但我们是否应该想想,如何才能避免出现下一个“雷某”、“张王李赵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