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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宁波市2008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安全责任,做好电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宁波市质监局决定在全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中开展电梯隐患排查治理与电梯轿厢标志标识治理。主要内容有: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各电梯生产单位应对自身施工质量全面负责,保证在用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要对自己承担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及新安装改造电梯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积极开展整改,消除使用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设备等隐患,确保电梯运行安全;规范整治电梯轿厢标志标识、要以《电梯轿厢内各类标识设置的基本要求》为标准对所维护保养电梯轿厢内的标志标识、应急报警装置等进行自查自纠,完善标志标识并保证应急报警装置的可靠有效,清理失效、不规范的标志标识;做好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等的自查;建立重大隐患报告制度,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同时,将隐患及时报告安全监察机构。整个活动将在7月中旬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