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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止 日 期:2009.09.22
招 标 代 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宁波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C2-3#商务楼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备〔2008〕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项目的建设地点: 宁波市东部新城混合使用区C2-3#地块,总建筑面积 约75696M2。工期要求: 设备交货期:6个月,安装工期:2个月。招标范围:电梯设备12台(其中载客电梯8台、消防电梯2台、无机房观光电梯2台)供货及安装。交易预估价:1356万元。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配合总包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安全要求:合格,配合总包创安全文明施工省标化工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的制造及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且投标电梯品牌的国内制造商的注册资金大于1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开标当日外汇牌价中间价计算)(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的电梯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相应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A级)和安装维修资质(A级);(3)投标的电梯品牌的国内制造商在2008年度的电梯产量大于8000台/年,并且2008年度销售金额≥160000万元(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具有《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招标人采取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入围单位以书面通知为准。
4. 公告发布时间、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和媒介
时间:2009 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7日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30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6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申请受理
5.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开始时间:2009年9月8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09年9月8日16时00分。
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
超出上述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须提供资料
(1)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代理商投标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代理商投标时应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4)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电梯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许可证A级证书、投标人(或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产品安装维修资质A级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制公章); (5)中介机构出具的2008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1、投标申请材料中的《投标申请表》的格式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附表:“投标申请表格式”;2、上述(1)-(5)条资料的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2日9时0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国际商务大楼13层。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5号
邮编:31501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
邮编:315010
联系人:丁建平、吕忠煜
电话:0574-87304840、87304974
传真:0574-87329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