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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LCZFCG2009(J)---H0903
截 止 日 期:2009.09.17
地 区:湖北省 利川市
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就利川市广电传媒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LCZFCG2009(J)---H09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利川市广电传媒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24层24站24门消防电梯1部;24层24站24门客梯2部;25层25站25门观光电梯2部。包括电梯的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等。
四、供应商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应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经销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经销代理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以上资质(含C级);
4、制造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以上资质(含B级)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供应商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6、供应商须在恩施、宜昌或万州地区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7、供应商在近三年必须有同类项目的经营业绩,且安装的电梯设备运行良好。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上材料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交,进行资格预审。
五、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2009年9月11日8时至17时30分(工作时间);地点: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利川市国土资源局六楼)。
六、谈判文件售价: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保证金:本次谈判须交谈判保证金200000.00元,领取谈判文件时一并交纳。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09年9月18日9时,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利川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地 址:利川市滨江路(清风明月广场对面)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718-7284248
传 真:0718-7284348
邮 编:445400
开户行名称:利川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利川市银都信用社
账 号:2001038286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