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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止 日 期:2009.09.24
招 标 代 理: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兰区石人镇中学教学楼工程, 已由呼兰区发改委以哈呼发改基字(2009)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利用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209万元,黑龙江东辉投资集团捐助40万元,区政府投资49万元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呼兰县石人镇站前村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686.36㎡
计划工期:2009年9月15日开工,2009年11月20日竣工,总工期日62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土、水电等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全部工程内容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二级)及以上总承包 资质, 相关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09 年 8 月20 日至2009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照常),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3时至 1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503室,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9 月 10 日 13时 30 分,地点为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503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
地 址: 哈市呼兰区南二道街92号
邮 编: 150500
联 系 人: 沈恒瑞
电 话: 0451-57320769
传 真: 0451-57326084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503室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 李佳佳
电 话:0451-82604260
传 真:0451-82604260
电 子 邮 件: HS-fores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