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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09-9-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福建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霞浦县第十三中学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霞浦县第十三中学学生宿舍楼 已由宁德市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霞发改(2008)85号文件批准建设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霞浦县第十三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宁德市霞浦县第十三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霞浦县盐田乡第十三中学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总面积: 873.6㎡、建筑层数:五层框架结构,工程预算价为1046701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霞浦县建筑设计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临时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3. 投标人应为宁建筑 [2009]24号文公布的“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承包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 9 月 14 日至 2009 年 9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施工图纸每份售价 400 元,合计 6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即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贰 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窗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市霞浦县第十三中学 ;
地址: 霞浦县盐田乡所在地 ,邮编: 355106 ;
电话: 13859670727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宁川路先锋大厦11号三楼 ,邮编: 352100 ;
电话: 0593-2936077 传真: 0593-6102778 ;联系人: 黄爱和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霞浦支行 ;
开户名称: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407002929010022341 ;
交易中心名称: 霞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霞浦县建设局九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