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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收回3户违规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
作者: 2009-09-16 21:32:50 浏览:55
信息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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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12日公布了对3户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处理决定:收回其经济适用住房,且5年内不能再申购。

  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介绍,对于3户违规使用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决定收回其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自处理之日起,5年内不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要求其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日内办理退房手续。

  此外,对于违规转租其承租的新社区住宅的一位住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解除与其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回其承租的新社区住宅。

  目前,广州正针对去年售出的两千多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拉网式”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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