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09】招字第 033号
开标时间:2009-9-2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福鼎市第七中学
所属地区:宁德市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闽建融【 FD—2009】招字第 033号
鼎招字【 2009】第07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鼎市第七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投资【 2009】29号文、鼎发改投资【2009】16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鼎市第七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与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福鼎市第七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鼎市第七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为 1589m 2 ,工程预算造价约19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福鼎市第七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经图审合格并备案的施工图为根据,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6. 本 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 咨询单位: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6.2 . 设计单位: 福鼎市建筑设计院 ;
2.6.3. 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不分主、增项差别)三级 (含三级)以上的 企业资质,并为 《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或《宁德市市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之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房屋建筑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年9月17日 至2009年9月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 福鼎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交易大厅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鼎市古城南路116号福祥大厦六楼)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5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电汇或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叁万 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 9 月 29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鼎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大厅(福鼎市古城南路116号福祥大厦六楼)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建造师)应当持本人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含汇入指定单位的收款收据)等复印件(凡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 www.fjbid.gov.cn) 上发布。
招 标 人:福建省福鼎市第七中学 招标代理: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福鼎市店下镇磨石山 1号 地 址:福鼎市温州商城D北-22号
邮 编:355200
电 话: 0593-7291280 电 话: 0593-7825789
传 真:0593- 7291280 传 真: 0593-7825789
联系 人: 谢 先生 联 系 人 : 朱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