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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人民法院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作者: 2009-09-18 11:31:21 浏览: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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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福鼎市人民法院委托,对福鼎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09]采字第001号

  2 、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标准:
  ①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其投标产品在境内生产的制造厂商,或者由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特别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其中,特别授权代理商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
  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③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④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委托书)原件(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⑥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
  ⑦投标人应具备C级(或C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
  ⑧电梯的制造商应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经销商(含供货商、代理商)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有原件或者公证件备查。

  4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合同包1:人民币30万元。

  5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以招标公告的具体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地点: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401室。

  6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每份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09 年9 月30 日 上午9 :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401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开标时间、地点: 2009 年9 月30 日 上午9 :30(北京时间,以招标公告的具体时间为准) 地点: 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401室。

  9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之前,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0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本采购公告第5条规定的时间内到本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且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补充内容等。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401室
  邮 编:355200
  电 话:0593-7825789
  传 真:0593-7825789
  联系人: 小周 小阮
  电子信箱:fdjrgs@163.com
  开户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鼎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鼎市支行
  帐 号:230101040003442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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