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电梯行业新媒体!
| [打印] |
广州老城区有5万旧楼未加装电梯,但却由于费用和申报程序等问题,成功突围者十分少。到去年12月,广州只批准了33宗(注:每宗包含多户)旧楼加装电梯的报建。
2008年年底,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广州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草案)》。《暂行办法》规定,旧宅加装电梯并不需要每户都同意,并且还可以动用住房维修基金和公积金。
目前,在茶山小区成功加装电梯后,广州市也迎来了小区加装电梯的小高潮。9月份,广州医学院、华南理工大学等数个小区加装电梯纷纷在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网上公示,进入了最后的冲刺阶段。
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政务中心有关人员表示,目前该局已经专门制定了旧楼加紧装电梯的业务流程,服务前来办理此业务的市民。参照《广州住宅加建电梯暂行办法》,在审批住宅加建电梯案件时,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有合法的产权文件;二是加建电梯间设计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加建后满足消防、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取得专有部分占拟加建电梯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的书面意见。同时该局还要求进行现场和网上的批前公示,征求周围邻里群众的意见。以上几个条件都具备了才会同意加建,所以对整幢建筑及周围情况的考虑是比较全面的。
对于涉及的低层住房的采光、通风等问题,该局目前在具体审批加建电梯的案件时,会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