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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将乐县光明中心校学生宿综合楼 已由 将乐县发改局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将发改投[2008] 7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光明中心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将乐县光明中心校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将乐县光明中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4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将乐县光明中心校
2.6.1.咨询单位: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水立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6.3.代建单位: 无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按(三明预选承包商名录库)详见明建筑(2009)86号文;本工程发包价:报名结束前提供给投标人,并同时在福建招投标采购网上发布。;
3.1.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及二级上(含临时(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 10月 19 日至2009年 10月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四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9号二楼)(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950元,售后不退(含招标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本工程发包价的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幅度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或投标人分支机构账户转账或以现金以投标人(企业全称)名义,汇存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5万元(开标前一天到账便于交易服务公司核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 11 月 2 日 15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将乐县光明中心校
地址:将乐县光明中心校,邮编: 353300
电话:13774717521传真:
联系人: 肖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府前西路21号一楼 ,邮编: 353300
电话: 0598-2326873、13107905977 传真: 0598-2326873
联系人: 齐忠富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行将乐支行
账户名称: 将乐县四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874010953108091001
交易有限公司名称:将乐县四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9号
电话:2329993
联系人: 王云青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将乐支行
账户名称: 将乐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账 号: 1404042129022050197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中标企业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