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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编号:JYZB-2009-006
1. 泊头市文体艺术中心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招标内容:
泊头市文体艺术中心电梯项目,1部电梯的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质保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泊头市裕华路。
2.3 财政拨款。
2.4 工期要求
2009年11月20日至2009年12月31日
2.5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向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报名队伍超过7家时,本工程将选择7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如少于或等于7家时,则全部通过预审。
4.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要求:电梯制造商或持有电梯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授权书的销售代理商,同时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授权销售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只能委托一个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一个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者授权经销商参加投标;
5. 投标申请人可从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获取预审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09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2:3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须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电梯制造商或持有电梯制造商关于本项目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电梯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组织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
7、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8、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泊头市文化体育局
办 公 地 址:泊头市安顺街
联 系 人:王秀德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浚源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泊头市建设大街
邮政编码:062150
联系电话:0317-7949131
联 系 人:刘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