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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康居工程(经济适用房)一期17#~19#楼电梯前室及门厅装饰工程(第二次)已由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乐发改投资[2007]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已到位 ,招标人为 乐清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乐成镇东山南村
工程概况:总投资额为159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装饰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75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饰施工专业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yqztb.gov.cn上的建设工程交易栏下的招标公告中于2009年 10 月 19 日至2009年 10 月 25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请进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论坛:www.yqztb.gov.cn/bbs(建设工程招标答疑专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9 年 11 月 10 日14时 00 分,地点为乐清市乐成镇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投标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