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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方:福州市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指挥部
采购 人:福州统建拆迁工程处
联系 人:小邱
地 址: 福州市五一中路48号鑫国大厦
联系电话: 0591-87115762
2、招标文书编号:XMDCZX-T2009005
3、货物名称:义井佳园、盘石佳园、健康佳园、西园佳园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4、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制造商、制造商与电梯安装维保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5.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5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商务部分评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为准)
5.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5.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8应具有有效的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且在福州市设有维修网点的国内制造商或供货商(投标人应提供福州市维修网点的服务承诺);
5.9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声明及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均要签名,法人代表直接参加投标可不需此件)
(3)投标人和投标品牌生产企业年检合格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和投标品牌生产企业年检合格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件
(6)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B级或B级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乘客电梯B级或B级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8)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等于10000万人民币或1500万美元,(如注册资金单位为其它国际流通货币的,以开标之日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为准折合)。
6、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1人民币357.5万元;合同包2人民币306万元;合同包3人民币869.5万元;
合同包4人民币1126.5万元。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0月23日起至2009年11月12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以下同);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州市斗东路12号联滨楼8层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 投标截标时间:2009年11月13日9:00。
开标时间:2009年11月13日9:00(开标结束即进行评标)。
9、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福州市斗东路12号联滨楼8层
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059187110718 传真:059187110718
招标公司网站:http://www. xmdczx.com
E- mail: xmdczx @126.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海天支行
户 名: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1280498810001
厦门鼎诚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