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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拟对仪陇县公安局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第三次询价采购,欢迎愿意和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仪陇县公安局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二、 采购编号:YLZC—2009025号
三、 预算金额:289000元
四、 标的及要求:采购电梯1部。品牌要求为OTIS电梯(天津)、上海三菱电梯(上海)、中核建中米高。
五、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六、 评审原则: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分包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报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 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
2. 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的,或不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5. 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采购预算)的。
七、 报名日期及报价文件取得方式:2009年10月28日至2009年11月2日(工作时间)。网上下载,请供应商下载(点击右下角“下载项目标书”链接)下载询价文件。报名供应商须填好询价文件中报名表的信息,在2009年11月2 日18时 前传仪陇县采购中心确认报名。传真号码:0817-7216719
八、 询价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九、 合格供应商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电梯经营和安装的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查验);
2.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查验);
3. 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查验);
4. 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针对本次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5.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商家报价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格资信证明资料,若未提供则作为无效报价。
十一、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及方式:于2009年11月3日15时30分前专人报送县政府采购中心,超时概不受理,拒收传真。联系电话: 0817-7216719
十二、报价开启时间及地点:2009年11月3日15时30分,仪陇县财政局办公楼会议室。
十三、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交报价保证金5000元,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其报价保证金被没收。报价保证金交入以下账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仪陇县新政支行
帐 号:454301040001979
户名:仪陇县财政局
交款截止时间:2009年11月3日15时前
(递交报价文件时需另提交报价保证金已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否则报价文件拒绝接收)。
十四、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