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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广平中学铭栋分校教学楼(项目名称)已由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田发改投资[2009]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田县广平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大田县广平初级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大田县广平初级中学校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2246.04m2,框架五层,投资约2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土建及安装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30 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大田县规划建筑设计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根据明建筑字〔2009〕46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已进入《三明市市级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或投标人必须已在大田县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___;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 年11 月6 日至2009 年 11 月 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80号-7三楼,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发包价书、电子文本)及招标图纸每份人民币 1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 2009年11月19日17时00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09 年11月20日 15时 40分,提交地点为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三楼 (大田县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工程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造价员应当持相应职称证书(原件)、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田县广平初级中学
地址: 大田县广平镇
邮编: 366100
电话: 13960572599
联系人: 郑宝珍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80号-7三楼
邮编: 366100
电话: 0598-7215197 ,8590002
传真: 0598-7262699
联系人: 黎瀚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