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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国有南平市郊教学林场1#楼实训楼工程已由南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 南发改[2008]审批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国有南平市郊教学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建省国有南平市郊教学林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平市西溪路66号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人民币5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建省国有南平市郊教学林场1#楼实训楼工程预算书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2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由招标人安排;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经注册的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必须无在建工程和无中标工程项目,且为本单位职工);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无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建造师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如需购买图纸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伍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交款单上需注明投标单位并注明用途,不得以个人、项目部、分公司名义交款。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交款单据、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 11 月 17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临时二级建造师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备查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和投标保证金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福建省国有南平市郊教学林场 ;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西溪路66号 ,邮编: 353000 ;
电话: 0599-8508243 传真: 0599-8508243 ;
联系人: 操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89号云鹤楼1405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6188556 8614888;
传真:0599-6187722;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建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
帐户名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
帐 号: 3500 1672 4330 5250 5118 。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南平市建设局负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