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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长汀县社会保障性廉租住房9号及10号楼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城北环路新民村(园丁花园北向)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房屋总建筑面积约6000.00㎡(含9号、9A号及10号楼),均属框架结构,建筑层数7层,总投资额:约人民币500.00万元。
4、招标范围:土建装饰及配套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通知)。
5、招标项目施工工期:230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年检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或临时注册建造师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持有“B”字头安全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购取招标资料:
于2009年11月20日至规定的开标日期前(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招标代理单位(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以无记名方式购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规定索取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出的未署投标人名称的收款收据凭证(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内)。
招标文件等资料售价人民币200元/份。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形式)。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六、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09年12月14日下午3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长汀县住房保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盖章)
项目负责人:刘 智
办公地址:长汀县城金龙商务城B幢206号
联 系 人:高燕国、黄兴华
联系电话:0597-6823558(办公室)、13605922294(高燕国)、13515900215(黄兴华)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长汀县汀州镇横岗岭1号原国税局办公大楼第6层
联 系 人:曹璐翼
联系电话:0597-6806012
传真:0597-6819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