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师范大学长安山校区研究生公寓14#、15#楼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改社会[2006]847号、闽发改社会[2009]1045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师范大学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师范大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州仓山上三路8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2839639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工程及水电安装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仅预埋箱管盒)、室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闽地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无
2.6.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 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候需无在建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 3时00 分至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15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8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7.2. 投标人在递交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及图纸的收据,每套发票仅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福州仓山上三路8号,邮编: 350002
电话:0591-22867512
联系人: 张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235号天骊大厦11层A区 邮编:350003
电话: 0591-87163939 传真: 0591-87163939
联系人: 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帐户名称: 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5919030845105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