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第九中学学生宿舍食堂综合楼工程已由延发改[2008]65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第九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第九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_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第九中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200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造价预算书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南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 年11 月 30 日至2009 年 12 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出售),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南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分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购买图纸每份售价100 元人民币。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 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09年12月14 日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帐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09 年12月 15 日9时 00 分前,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第九中学
电话: 13799127216
联系人: 卢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平市解放路56号601 ,邮编: 353000 ;
电话:0599-6186881 0599-6162881 传真:0599-8611897
联系人: 罗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南平中山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分公司
帐 号: 192030100100036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