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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石狮服装城物流配送区工程所需的电梯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YFCG200910207
2.委托单位: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
3.采购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553887、88553889
传真0595-13559639239
电子信箱:ssfzc128@163.com
邮编:362700
4.委托单位地址:石狮服装城南洋路南段服装城品牌展廊(纺织机械馆)三楼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项目及数量:
6.1标段号1:乘客电梯[15层15站(大于或等于1000kg、1.75m/s)有机房]2部、乘客电梯[15层15站(大于或等于800kg、1.75m/s)有机房]1部;
6.2标段号2:载货电梯[(客货两用)6层6站(2000kg、1.0m/s)]16部(详见《采购文件》)。
7.投标人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或者是投标电梯制造商的分支机构。
7.2是投标电梯的制造商(含电梯制造商的分支机构)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7.3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其中:标段号1具有曵引式客梯A级资质;标段号2同时具有曵引式客梯A级资质和曵引式货梯B级及以上资质。
7.4电梯安装公司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若电梯供应商没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可委托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的电梯安装公司安装,也可与具有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A级资质的电梯安装公司联合投标)。
7.5投标人可以选择标段号投标及报价,但必须对所选择标段号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
7.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7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7.8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8.交货安装期限:
总工期为140个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之日起80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到达安装现场;签订合同之日起140个日历天内电梯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9.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购买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09年12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福建省石狮市服装城展览艺术中心三楼贵宾室(地址:石狮市南洋路南段)。
13.凡对本次《采购文件》有异议, 请在2009年12月11日下午5:30前(北京时间) 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送达或传至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及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2988718@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泉州云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