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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昌市旭光村第二村民安置小区1#、2#、3#、4#楼工程,已由宜伍发统文[2009]2号文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宜昌市旭光村第二村民安置小区1#、2#、3#、4#楼工程,建设地点在宜昌市旭光村。建筑面积57607.9㎡,结构类型为:框架11层。分为两个标段:其中1标段1#、4#楼,27176㎡;2标段:2#、3#楼,30431.3㎡。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工期要求:不超过42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如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出具的有效备案手续;
5、投标人2006年元月1日以来独完成担过单项工程11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合同等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 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必须是在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中登记的人员;
⑵ 2006年元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11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2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和施工合同等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因工程质量问题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出具证明的日期必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员并取得密匙后,方可凭密匙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时间为2009年11月25 日至2009年 12月11日17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需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捌拾万元人民币,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9年 12 月 18 日9:30时整,提交地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北苑桥广电中心七楼大厅),由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北苑桥广电中心七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09年 11月 25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三峡日报》。
(十一)信息发布开始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6号
联 系 人:余 敏
联系电话:0717—644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