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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越西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用电梯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一、 采购编号:YXZC—2009169号
二、 项目要求:采购电梯2部。品牌要求为:富士(辽宁)巨人通力(浙江)百思特(山东)富士力(浙江)
三、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四、 评审原则: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报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1. 未按规定交纳报价保证金的;
2. 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的,或不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五、 报名日期及询价文件取得方式: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月10日17:00前在越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购买。
领取地点:越西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化路1号)
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携带公司(投标单位)应具备证照文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等复印件一套(并加盖鲜章);
六、 询价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 合格供应商要求: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从事电梯经营和安装的供应商,相应的资质证明齐全;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2.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4.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5.厂家产品(电梯)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提供针对本次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7.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商必须在凉山州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
商家报价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格资信证明资料,若未提供则作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文件送达时间及方式:于2009年12月11日15时前送县政府采购中心,超时概不受理。
联系电话:龚先生: 0834-7613777 7615755 13981566060
十、报价开启时间及地点:2009年12月11日15时,越西县政务中心会议室。
十一、报价保证金: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时须交报价保证金20000元,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十二、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