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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新居”电梯采购及安装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园林绿化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市锦江区“大安新居”电梯采购及安装 己由 成都市锦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锦发改投[2008]2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农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成都市农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石胜新居范围内。
2.2标段划分:共 一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人民币;
3.2电梯的制造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电梯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曳引式客梯A级,有机房客梯A级,无机房客梯A级);
3.3投标申请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电梯一级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资质;
3.4投标申请人具有相应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2007年和2008年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合计≥28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业绩要求:在四川省内公共建筑单一项目主要供货总业绩,垂直电梯供货量在40台及以上的电梯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且提升速度为2.0米/秒以上的电梯安装工程施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和验收报告应反映相关信息,必要时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备查);
3.7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机电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安装专业高级职称证、身份证和社保证明(社保卡和2007年10月至2009年11月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证明);。
3.8技术负责人:提供注册在本单位的具有6年及以上从事电梯安装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安装专业高级职称证、身份证和社保证明(社保卡和2007年10月至2009年11月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证明);
3.9在本工程中,如为代理商投标,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供货;代理商仅能代理一个品牌的投标货物参与投标申请;如制造厂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
3.10代理商投标须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明。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9_年 12_月_7 日至_2009 年 12_月 11_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_时至_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第3.1至3.11款要求提供的资料。除(1)验收原件外,第3.1至3.11款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 系 人:刘瑶
手 机:13269536450
电 话:010-88623128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