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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芦山县国税局委托,对其所需办公楼客用电梯及安装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商家前来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LZCJ2009-17号
二、项目名称:芦山县办公楼客用电梯及安装采购
三、项目概述:办公楼电梯1部,包括整个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
四、投标商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和按时进行年检的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全部电梯必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B级以上含B级)的境内外合格制造商的产品。
3、安装、维保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应提供电梯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提供安装、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00元整(邮购另加邮资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六、发售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2009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截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芦山县政府五楼)。
七、报名时必须携带:
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购买标书介绍函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等作为合格的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
开标时,请带上以上资质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及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谈判的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评审小组查验,并将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与标书一同装订。
八、投标保证金:投标须提交人民币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在开标前到达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开户名称:芦山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芦山县支行/账号:2319614729126431037)。投标当日提交现金也可。
九、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中标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无息退还。
十、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7日10:00前(北京时间)逾期送到的,恕不接纳。
十一、投标地点:芦山县国税局二楼会议室。
十二、谈判时间、地点:同投标时间、地点。
十三、谈判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供货能力,投标人综合实力,售后服务情况。
2、技术说明,详细说明设备相关技术及安装方案。
2、报价,需报出单价和总价。
十四、谈判程序:分两轮进行谈判
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根据商家的谈判内容综合打分,筛选三家商家入围第二轮谈判;如报名投标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的仅三家,则三家供应商直接进入第二轮谈判。
第二轮谈判:入围的供应商进入第二轮谈判后,作第二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谈判小组根据谈判内容评比打分,最终推荐一家中标供应商。
十五、谈判纪律: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十六、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将在芦山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双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廉政要求进行谈判。
十七、合同条款由中标方根据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拟定,并报采购人审核通过后签定。
十八、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芦山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芦山县支行
账号:2319614729126431037。
十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芦山县国税局
联系人、电话:胡先生,13881633819 。
采购人: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芦山县平安路39号)
联系人、电话(传真):马先生,0835-6522817,18908165162
熊先生,13547486191
张女士,18981637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