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对市中区中医院电梯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Q-HWCG-09126
二、招标项目:乐山市市中区中医院电梯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医用电梯2部(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制造企业注册资金1500万以上,代理商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 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病房电梯B级以上(含B级)
(4) 投标人必须具有C级及以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 所投品牌的电梯生产制造商需具备ISO9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 投标人在乐山市中心城区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和相关技术人员,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能保证及时提供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09年12月16 日至2009年 12月28日在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发售(乐山市市中区滨江路中段342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2009年12月16 日至2009年 12月28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月8日上午9:30分 (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 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滨江路中段342号
邮 编:614100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833-2193260
传 真:0833-2193260
包1描述:医用电梯2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