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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谈判编号:GMTC096Z173ZHJ187JO)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电梯采购项目。
2、用途:客梯。
3、数量:一台。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有机房乘客电梯1台,2m/s、13层/13站/13门。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本项目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为一个整体,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b) 不是所报价电梯制造商的报价人须具备电梯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
c) 所报价电梯的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d) 电梯安装工作须由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的单位来完成。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年12月18日起至2009年12月24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
2、获取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邮寄产生的风险);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50邮购需另加50;元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5、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名称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肇庆业务部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肇庆分行营业部
帐 号:107015516010018416
四、报价保证金
每个报价人必须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
五、报价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9年12月25上午9时00分起;
2、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
3、递交地点: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东(92区)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4、谈判开始时间:2009年12月25日上午9时30分;
5、谈判地点:肇庆市城东新区信安大道东(92区)肇庆市财政大楼二楼评标室。
六、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8-275389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发展广场15楼E10-1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区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8-231340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8-2313407;
E-mail: gdmeetczq@126.com。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梁先生,黎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758-231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