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南京市洪武路地下通道工程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工 程 名 称:南京市洪武路地下通道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电梯设备采购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中山东路与洪武路的交叉路口,主通道下穿中山东路,采用“工”字型布置,在东南、西南、西北、东北4个象限(华泰证券大厦、南京图书发行大厦、军区联勤部机关、长江路九号地块)各布设2个副通道供行人出入。为方便行人通行,通道内设置6部自动扶梯。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二、招标内容:自动扶梯6台
三、公告及报名时间:2009 年12月 22日至2009年12月28 日,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条件如下:
1、每个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1、如制造商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原件备查);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原件备查);
(4)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备查);
(5)企业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及违法违纪不良行为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以来有所投机型业绩,以单项供货安装合同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7)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状况良好,有本招标工程合同履约能力(提供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9)产品样本。
2.2、如代理或经销商投标,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50万元。
(1)具有电梯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原件证明材料);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3)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原件备查);
(4)企业近三年无安全质量事故及违法违纪不良行为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以来有所投机型业绩,以单项供货安装合同为准(合同原件备查);
(6)在本市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良好,有本招标工程合同履约能力(提供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8)提供该品牌制造商营业执照、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产品样本。
五、投标单位报名时请持:
1、单位介绍信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如代理商投标需持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9 年12月 22 日至2009年12月 28日,每天9:00-11:30,14:00-17:00(节假日休息)。
七、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资审不合格。
联系人:高 飞 朱锦坤
电话:010-51339851 13488880882
传真:010-51339851
邮箱:zbcg2008@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