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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买方委托对其所需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医用垂直乘客电梯 2台 1600 KG 7层/7站
2.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即送即审。
2.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制造商直接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如代理商投标,请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提供制造商或其在中国销售总代理的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
2.1.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 提供制造商电梯制造许可证和安装、维保单位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2.1.4 提供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5 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最新的资信证明。
2.1.6提供在扬州的售后服务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2.1.7提供制造商近三年内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或类似设备的用户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合同签订日期、用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同时提供制造商供货合同证明。
2.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9年12月28日开始,至2010 年1月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3联系人:高 飞 朱锦坤
电话:010-88629063 13488880882
传真:010-51339851
邮箱:zbcg2008@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原件供核对用,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5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接我公司通知后,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