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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第四中学拟建的莆田第四中学旧校区改造工程--后勤宿舍楼、教学实验楼工程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 房建工程
结构质式: 框架结构
工程规模:约24080平方米
投资概算:约31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莆田第四中学旧校区(梅园路325号)
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要求工期: 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及工程结算审计完成。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非莆田企业须在莆田市建设局备案通过。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等)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举行招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12000 ),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8、本工程评标采用随机抽取。
9、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09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0年 1 月 6 日,每天上午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10、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1.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莆田第四中学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50725600 联系人:小陈
欧先生 联系电话: 13626929253 电 话:13950777906 /13720854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