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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设备采购条件已具备,资金已落实到位。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双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1.2 工程地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
1.3 层 数:13层
1.4 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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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清单 |
客梯1 |
客梯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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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量(kg) |
1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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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站(层/站) |
12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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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道尺寸 |
2400×2025×2200 |
2400×2025×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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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高(米) |
43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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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坑深度(米) |
1.7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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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层高度(米) |
4.7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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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高度(米) |
39.3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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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米/秒) |
1.5 |
1.5 |
二、报名资格要求
2.1报名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的电梯物制造商或代理商。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500万人民币以上。
2.2电梯品牌要求为国际知名品牌电梯制造商直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或合资生产的合格电梯产品。
2.3 招标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要求必须由其制造商负责完成。
2.4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三、报名资料的提交
请按以下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1套(并加盖公章)。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3.1 报名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2 报名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须年检合格);
3.3 电梯制造商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须年检合格);
3.4 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A级(附明细表)、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A级;
3.5 代理商须有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3.6 允许联合体投标(原件及复印件);
3.7产品样本。
备注: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采购方提供参考品牌:蒂森,通力,西子奥的斯)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4.1 报名时间: 自2009年12月29日开始
售标书时间: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8日
4.2 报名地点:河南双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111办公室
4.3 联 系 人:宋海英
电 话:13782894069
4.4 电 话:0391-2586789
传 真:0391-2586792
4.5 开标时间:2010年1月19日下午2:30;2:00开始签到
4.6 开标地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