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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过在被关在电梯里出不来的经历吗?您有过居住在高层但电梯但停运只能靠步行的遭迂吗?
委员姜斯进对大连市的高层电梯时行调研,发现随着高层居民楼数量增多和楼龄增长,高楼电梯停运问题日益突出。有的高层居民楼电梯甚至长期停运,使楼内居民生活苦不堪言。
姜斯进在调研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住宅开发商在建设之初,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了质量较低的产品,或者一开始安装的电梯数量就不足,造成电梯使用时间不长就问题多多;二是部分物业公司为了赚取超额利润,不按照规定维修电梯;三是电梯出问题后,物业和居民无法就电梯维修或更换的成本分摊问题达成协议。
针对这些问题,姜斯进建议:
政府房屋管理部门应将高层居民楼电梯停运问题当作关系民生的重要问题予以关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于在一定时限内电梯停运的,如10年以内,应责成开发商负责维修或在更换电梯中承担部分成本。
对于物业公司不按照规定维修电梯的,应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对于电梯超期服役,确需更换的,可由民选的物业委员会负责更换,政府部门提供必要协助,如项目审计、专家咨询和设备招标等,并允许动用部分房屋维修基金。
政府应在土地收入中预留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政府补助资金。对于低收入家庭,无力承担电梯购置费的,政府应予以适当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