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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
作者: 2010-01-08 09:06:23 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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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南部县财政局下达采购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拟对南部县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群众接待中心中央空调主机、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南政采招〔2010〕2号

2.项目名称:南部县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政务服务中心、惠民帮扶中心、群众接待中心中央空调主机、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4.招标项目简介及技术规格、配置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三章):
第1包:电梯4台
第2包:中央空调主机10台

5.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国内经销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经销商注册资金必须大于200万元人民币。

5.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5.5在法律上和财务上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6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7非产品制造商须获得产品制造商核定代理经销该产品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5.8承认满足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1月20日18:00止(北京时间)在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条、第三章招标项目及要求所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原件进行资格预审(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亦不得转让)。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0年1月29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电报、传真的投标文件。

8.投(开)标地点:四川民航大厦宾馆(成都市北新街31号春熙路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向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按分包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第1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第2包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缴纳(谢绝现金缴纳):

收款单位:南部县财政局

帐    号:445201040001247

开户银行:农行南部县支行西街分理处

10.采购人:南部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南部县南隆镇大南街64号二楼
    联 系 人: 谢先生(技术咨询)
    联系电话:13458280333

11.集中采购机构:南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部县南隆镇大南街64号二楼
    邮 编:637300
    联 系 人:雍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817-5580916 0817-558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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