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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综合交通枢纽服务中心大楼电梯招标
作者: 2010-01-09 08:42:40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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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公共事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建设所需电梯6台,其中前后贯通客梯(兼做无障碍客梯)2台,景观客梯2台,货梯2台,具体要求见第二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和第三章“技术规格”。

2、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正式投产5年以上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的电梯制造厂或其正式授权的唯一代理;
(3) 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书与安全认可证书、安装及维修保养资格证书;
(4) 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5) 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应在中国境内至少承接过类似办公楼电梯供货和安装项目3个或3个以上(须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等书面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从2010年01月08日起每天(公休日除外)9:00~16:3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方的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招标代理方地址汇款,我们将以快件邮寄,邮费每套叁拾元人民币。

4、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在2010年01月13日中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招标代理定于2010年01月1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可以委派代表参加。

5、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杨 帆
   联系电话:010-51810306
   传真:010-51810309
   邮箱:jsls6666@126.com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体育场南路22号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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